9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向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下发通知,部署全区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要求,节前全区将详查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带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于不合格的车辆,一律进行停运整改。
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的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带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符合各项标准,对于不合格的车辆,一律进行停运整改。辖区内所有长途客运班车(特别是夜行班车、卧铺班车)的安全运行方案,进行详细的验收,要逐线、逐车、逐人进行全面细致研究,同时对每条长途客运班线建立安全性评估档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客运车辆车载终端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值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再次重点强调落实好GPS动态监控工作。对于没有落实好各项制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分析处理动态信息,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的中途休息制度,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节假日期间,纳入百城百站之列的内蒙古呼运集团呼和浩特长途汽车站、包头市东河区长途汽车站、赤峰中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汽车站、通辽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辽汽车站4个汽车客运站要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上午9:00时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前一天0:00时至24:00时的道路旅客运输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