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河北省环保厅对外公布了2011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11个设区城市全部为良好以上,22个县级城市全部为合格以上。
考核结果显示,2011年河北全省33个参与考核的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能力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城考得分普遍提高。设区城市城考得分由高到低分别为:唐山、承德、廊坊、秦皇岛、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沧州、衡水。22个县级城市得分由高到低分别为:迁安、定州、鹿泉、冀州、霸州、黄骅、涿州、沙河、遵化、安国、泊头、晋州、河间、三河、高碑店、南宫、新乐、武安、任丘、辛集、藁城、深州。
从考核结果来看,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除涿州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未达到二级标准外,其余各城市均达标。设区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2.80%,比2010年提升0.4个百分点。各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监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33个市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全省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8.53%,比2010年提高0.31个百分点,设区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提高0.51个百分点,县级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提高0.21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9.95%,比2010年下降了0.05个百分点,除邯郸、藁城2市,其余各市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均为100%。全省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平均为99.89%,比2010年提高0.23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4个设区城市仍未建成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5个县级城市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
设区城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平均为14.3607吨/万元,沧州、唐山、邯郸等3市的废水排放强度优于平均水平。
此外,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88.88%,比2010年下降了3.81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96.48%,比2010年提高1.9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