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吉林省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在通化县召开。在引导农村人口向县城转移的过程中,吉林省将逐步完善农民工就业扶持、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待遇。
从农民工服务中心、返乡创业园区、基层平台建设到城乡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通化县作为吉林省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的先行试点积累了经验。从现在开始,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吉林省将在吉林省范围内推广通化县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力争到2013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农村就业体制和机制建设方面,吉林省将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主要乡(镇)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县、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信息网络化。重点整合培训资源,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规范培训项目管理,统筹使用各渠道培训资金,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同时,吉林省将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提供保障,逐步将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城乡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序衔接,并享受同等待遇。深化转移就业户籍制度和土地政策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村人口随就业在各级城镇合理、有序流动。鼓励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流转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