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在天水召开的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会上记者获悉,甘肃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大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截至目前,已有3个国家级、21处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一大批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自2006年12月1日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颁发后,甘肃省坚持把资源保护放在首位,各地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以“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指导方针,通过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恢复生态脆弱区,同时加强景区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和整治,建设污水处理、无公害厕所等环保设施,严控景区建设开发度,大力清除违法违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各风景名胜区加强以景区机构建设、标志标牌设立、核心景区划定等为重点的管理,加大对景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力度,遏制了景区商业化、人工化现象的滋长。
据了解,近年来,甘肃省各景区已形成比较完整的旅游道路系统,大多数景区都建立了旅客服务中心,改善了接待服务条件。(记者 赵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