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河北省召开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今年“7·21”、“7·31”洪涝灾害,全省有近860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近40万人,倒损房屋20万间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亿元。进入9月份以来,张家口、承德又连续遭受低温冷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此外,局部地区的灾情也重于往年。会议要求,全体救灾人员要认清形势,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会议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普查,进村入户,对受灾地区的群众逐村、逐户、逐人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县有档案、乡有台账、村有花名册、被救助户有救助卡;根据普查核定情况,制定本级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确定总体资金需求数,省、市支持数及本级筹措数;成立省、市、县三级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督导检查组,对工作落实和款物发放情况进行督查。所有资金申请及救助方案制定均要在10月底前完成。
会议要求,各级要建立救灾资金联合监管机制,对救助资金落实和救助款发放进行督查,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避免克扣、挤占、挪用、滞留或截留救灾款物的现象发生,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