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各种形式养老模式,这将是辽宁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特点。 10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3年内辽宁省将在每个市新建、改扩建一所高标准、适合不同老人需求的老年公寓;在每个县(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的福利机构;新增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的目标。
为此,辽宁省已启动了市、县(市、区)级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工程,要用5年的时间打造养老机构,目标是沈阳、大连两市4万张以上床位,鞍山市2万张以上床位,抚顺、本溪等11个市各1万张以上床位;县(市、区)级养老福利中心建设要培育和发展集群性的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规模力争达到1000张以上床位;全省城镇按照所辖2000名老人的辐射范围,建设150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在居家养老方面,辽宁省将以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发放服务券为主要形式,对居家养老的低收入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 3年内,全省新增居家养老服务对象6万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15万人以上,其中困难老人5万人。
同时,辽宁省还制定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对新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贷款、建设和服务补贴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或优先保障。(记者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