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首次启动生态环保约谈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新源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和拜城县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环保厅通报了上述4个县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并公布处理意见:对新源县暂停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环评审批;对米东区暂停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乌鲁木齐县暂停南山区域煤矿开采加工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拜城县,明确县域内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建设限期和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工业项目整改限期,逾期未完成,将对该县所有排放污染物项目进行限批。
据了解,此次集体约谈是新疆在确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后,动真格的具体措施之一。今年8月,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个地州市(含工业园区)进行联合检查,这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防止源头环境违法问题演变成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旨在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据介绍,今后,自治区监察厅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自治区环保厅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适时组织环境问题明察暗访,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环境违法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对问题突出的地州县市进行联合约谈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