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会议强调,我们必须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构建具有浙江特点的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原则、要求,认真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浙江社会管理创新继续走在前列,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委书记赵洪祝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切实把握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社会建设和管理纳入发展大局,统筹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统筹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统筹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着力形成具有浙江特点的社会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总体上是相适应的。同时,面对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面对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面对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社会管理工作亟待从整体上完善规划,推动实施。因此,组织编制和实施《浙江省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社会管理的投入力度,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优化整合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社会管理人才的培养、开发和引进。要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加强整体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社会管理整体协调发展。要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抓手,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管理资源,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和综合优势,把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城乡社区、基层单位、每家每户。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记者 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