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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召开监督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年底前工作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01日 14时48分   来源:吉林日报

    10月30日下午,吉林省召开加强对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回顾总结去年以来监督检查工作,研究部署年底前工作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伦强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讲究方法。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五个关系。一要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基层非常重要,各地各部门既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又要克服被动心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整改问题到位。二要处理好他查与自查的关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他查是必要的,自查更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开展自查,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三要处理好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综合检查的关系。开展全面检查、综合检查能够了解整体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利于掌握更加具体的情况。既要开展全面检查、综合检查,更要经常性地、有效地开展专项检查。四要处理好督查与服务的关系。督查本身就是服务,要在督查的过程中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既要敢于督查,善于督查,又要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问题。五要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与业务主管部门主抓的关系。监督检查工作业务性非常强,工作的主体是各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牵头协调作用,更要有效调动业务主管部门的积极性。

    陈伦指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明确内容。中央和省里已经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但是由于实际情况不一样,各地各部门不能只是简单地照搬照抄,要在保证中央和省里监督检查内容总体原则和要求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做到既完成规定动作,又要有自选动作。扬己之长,取人之长,使监督检查工作更有质量、更有意义,真正起到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作用。

    陈伦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效果。工作效果是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监督检查工作要更加注重工作效果,避免流于形式。具体工作中要做好两个结合。一是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相结合。既要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又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问题。要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跟踪问题、整改问题结合起来,整改到位了,监督检查才到位。二是责任追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甚至是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追究责任是一种警示和教育,可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当然,追究责任不是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找规律,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

    会上,各市(州)纪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工委汇报了本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州)纪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工委分管领导,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5个监督检查组全体同志,以及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有关厅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张世良记者何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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