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结合实际情况,天津市将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获取2011年企业薪酬与人工成本相关数据,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实施时间为2012年11月至12月,报表上报时间截至2012年12月10日。调查内容为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在岗职工工资报酬情况。本次调查在天津市范围内进行,调查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18个行业门类(89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单位;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