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经自治区评审组评审,确定了16家单位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单位,有效期3年。
这16家单位分别为:呼伦贝尔市高级技工学校、通辽市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工学校、锡林郭勒盟民族技工学校、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技工学校、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鄂尔多斯煤炭技校、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煤炭安全培训中心、包钢集团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1年内未开展培训工作的基地,将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