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把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围绕目标抓督查,通过督查促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提升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今后五年继续推进的重点组织工作之一,特别是《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及两个配套《实施办法》颁布下发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指出:要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此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意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及两个配套《实施办法》,吃透新精神、领会新要求,同时还利用网络、橱窗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建立推行台账管理制度,从委厅领导、室处单位负责人到具体责任人,层层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实行“编号建账”、“挂号查账”、“销号结账”。建立推行台账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情况都能在台账上体现出来,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对此,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锦斌专门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日前,机关考核办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台账,对10月份以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查,对有些工作任务完成的还不够充分和完善的,提出了具体改进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坚持把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召开会议督查和约谈督查相结合,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今年上半年结合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对全省执行落实反腐倡廉13项制度情况集中检查的基础上,日前,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带队,组成11个检查组,对11个市(区)的22个市级部门和县区、44个县直部门和44个乡镇,就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纠正处理和反腐倡廉13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还先后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陕北片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会、全省党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暨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现场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座谈暨业务培训会、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工作座谈会、全省高校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交流经验做法,督促工作落实。对一些重点或进展不够顺利的工作,由委厅领导约谈相关室处单位负责人,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坚持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组织领导工作力度,始终把考核工作想在心里、抓在手里,常抓常议。常委会多次听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形势、提出要求;委厅领导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室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带头落实;机关考核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动员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半年汇报推进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第二次汇报推进会等会议,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由部分室处单位介绍经验体会、研究解决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通讯员 沙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