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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众聚集场所燃气安全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27日 14时15分   来源:陕西日报

    11月26日上午,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召集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安监局、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质监局、陕西省消防总队负责同志,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众聚集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李金柱指出,最近以来,省内外一些城市先后发生液化石油气瓶爆炸事故,这再次为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当前已进入冬季,正值城市餐饮、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生活用气高峰,抓好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年3月2日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尤其要把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使用作为重中之重;二是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公众聚集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坚决禁止在高层建筑(十层以上住宅楼、24米以上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室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特别是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凡存在违规使用燃气行为的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三是省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陕西省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力争早日出台;四是启动“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记者 张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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