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经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联系确认,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定于2012年12月11日在广州举行第四次例会。
经合会大陆方面召集人、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和首席代表、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将率大陆方面经合会代表出席例会。
本次例会期间,经合会将回顾评估框架协议生效以来的实施情况,各工作小组半年来的工作,以及后续协议的商谈进展,并就明年世界经济形势和持续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交换意见,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