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黑龙江省2013年将调整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7日 10时10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为扶持黑龙江省娱乐业健康发展,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黑龙江省自2013年1月1日起下调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普通大众健康游艺项目降税幅度最大。据测算,此次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调整,2013年将为企业减负3700万元左右。

    据悉,调整后,夜总会、酒吧、高尔夫球(包括练习场)营业税税率为15%;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网吧营业税税率为10%;游艺、台球、保龄球营业税税率为5%。此次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充分体现了区别对待的原则,对高端消费场所按较高的税率征收,降税幅度较小,税率由20%降为15%;对休闲娱乐场所按中档税率征收,降税幅度较大,税率由20%降为10%;普通大众健康游艺项目按低档税率征收,降税幅度最大,税率由20%降为5%。

 
 
 相关链接
· 黑龙江绿色食品展销周12-16日在北京农展馆举行
· 黑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
· 黑龙江省今年62061人报考硕士研究生 创历年之最
· 黑龙江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七台河事故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