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了解到,进入四季度以来,陕西省陕北、关中地区进入冬季采暖季,煤烟型污染将有所加重,同时,受自然条件影响,冬季低温静风天气多、雾天多,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煤烟型污染和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导致区域性复合型污染频繁发生,参考2010、2011年第四季度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天数相较第三季度将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骤增。
为了遏制第四季度陕西省城市各类大气污染物浓度上升趋势,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陕西省明确了五大措施积极应对。
加强管理措施落实。全面实施《陕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全省各市(区)积极行动,制定本辖区的全面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方案,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延安、商洛等市已经开始实施本地区综合防治措施和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加强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省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除尘设施改造、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和建设脱硝设施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力、钢铁、水泥、焦炭、有色、煤炭落后产能,大力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施量。
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加大重点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力度,加快中小燃煤锅炉拆改进度。各市(区)相继开展燃煤设施大检查,对煤质超标、排放超标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及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各市(区)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多部门扬尘污染联合检查行动,强化和规范渣土等物料堆放,重点对建筑施工工地、煤炭交易市场(含企业内部煤炭储存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白灰场以及无人管理的堆土(建筑垃圾)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推行实施机械吸尘式清扫,禁止焚烧树叶、杂草、秸秆和垃圾,有效降低路面积尘,改善城区烟尘。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西安市已率先在全省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各地不断加大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出动执法人员和遥测执法车辆抽测各类机动车,查处超标车辆,重点整治“冒黑烟”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