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部署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以来,青海省各级法院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案件,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上诉、抗诉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及重复上访的执行案件为重点,确定了1498件自查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青海省高级法院抽取其中502件案件进行复查。经复查,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优秀及合格案件分别占复查案件总数的85%、92%、95%,比例逐年提高。为深化案件评查工作,全省各级法院扩大评查范围,随机抽取21639件各类案件进行了评查,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
青海省高级法院精心部署案件评查活动及各阶段工作任务,通过采取领导包片等方式,确保了评查任务的落实。各级法院从案件立案、审判程序、审体裁判、法律文书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自查。2011年全省法院在案件数量同比上升6.47%的情况下,一审上诉改判率、生效案件改判率、信访投诉率、案件调解率等14项指标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其中,信访投诉率、案件调解率等8项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10位。
青海省法院严格按照评查方案的要求,切实规范评查程序。高标准选定评查人员,切实树立评查工作权威;评查的每一件案件,做到民主评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评查结论的准确性。青海省高级法院结合开展的审判管理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案件质量评查操作规范》、《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实施细则》等几十项规章制度,管理责任更加到位、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青海省高级法院加强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督促,对各中院自查的502件案件进行了复查。评查后,采取书面通报、集中学习、点评讲解,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并提出整改措施;依法纠正错案、瑕疵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将案件评查结合记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等方式,切实增强了法官的质量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全省法院338件涉诉信访积案已化解336件,化解率为99.4%;中央政法委两批次交办的131件和41件进京重复访案件全部化解,提前完成了积案化解任务。活动开展中,各级法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开门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评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 袁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