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一年零八个月的河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12月起正式进入整治阶段。据悉,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分类整治危库、险库和病库,使全省尾矿库总量减少500座以上。
今年10-11月份,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这次整治工作要求,经整改完全能够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原则上实施整改;对无主库、废弃库和有主但无能力治理的尾矿库,以及用整改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一律实施闭库;对采取闭库措施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尾矿库,特别是对“头顶库”,一律实施清库或搬迁下游村庄设施。“头顶库”整治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其余尾矿库整治在2013年底前完成。
省政府将对整治任务重、完成任务较好的设区市、县(市、区)以专项补助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对拒绝整治或整治后仍不合格的尾矿库企业,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该企业所有新建项目;凡该县(市、区)无主尾矿库没有按照方案进行闭库的,该县(市、区)的矿权设置和矿山建设项目将被限批。(记者 王成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