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召开政府2012年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请示》等。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洛桑江村、秦宜智,自治区副主席多吉泽仁、宫蒲光、孟德利、德吉、多托、格桑次仁、董明俊、李昭、丁业现,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金世洵,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出席。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集中清理非常必要。
会议明确了此次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四大类。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严把关,明确工作责任,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抓好督促检查,探索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管体系,推动配套体制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请示》,决定结合西藏实际,进一步调整后印发全区执行。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记者 玉珍 见习记者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