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7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局、总工会6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区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督察。据了解,督察组将分赴7个盟市,通过听取当地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与当地农牧民工进行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区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察。
此次督察组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以“三个确保”( 即确保农牧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三个不放过”( 即拖欠问题没查实不放过,问题没处理不放过,清欠不到位不放过)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当地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