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青海省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青海省2012——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
会议指出,“十一五”以来,青海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保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各类住房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等一批民生指标走在西部或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着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不断增加的困难和问题。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会议指出,要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省情、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青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围、项目、重点任务和基本标准,要求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施一批保障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使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会议原则批准《青海省2012——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各族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会议原则通过《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草案)》,会后由省政府令颁布施行。
会议指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妥善解决青海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维护其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和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讨论通过《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会议原则通过《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草案)》,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