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开展主城区存量违法建筑清理。把各类存量违法建筑细分为三大类十小类,研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健全整治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创新基层监管模式。夯实镇街、村社、社区一线监管,组建了由2000多名基层信息联络员组成的违法建筑基层监管队伍,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违法建筑。三是创新挂牌督办方式。将影响恶劣的45处违法建筑纳入市级“挂牌督办”项目,实行集中挂牌督办,总量达25万平方米,以点带面带动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创新考核验收办法。把严控新增违法建筑等八大方面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完善月检查、月分析、月通报等制度,提升考核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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