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宣传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吉庆的节日文化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两新”目标和“三区”建设,围绕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精心组织好两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要及早动手,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创编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新节目,丰富群众文化舞台。要把十八大精神的新观点、新思想、新内容、新要求贯穿到活动的各个环节中,进一步巩固全社会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以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满腔热情地宣传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展示青海省各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全社会形成文明诚信、平等友爱、团结互助、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要按照特色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要求和欢乐、和谐、热烈、节俭的原则,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展现代表地方特色、民族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