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国内外、党内外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就吉林省审计厅将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2012年开展了哪些审计事项、审计纪律“八不准”的内容是什么等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吉林省审计厅厅长阎宝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内容,这些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要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审,在结合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全省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发挥各级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逐步完善国家治理作用。”阎宝泰表示。
阎宝泰介绍,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简单地说,就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决算、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财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等的审计。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省属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省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向有关部门移交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促进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等。
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两个重点,树立审计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在规范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2年,审计厅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审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财政审计,揭示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抓好重点民生审计和调查,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农发资金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的审计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加大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执政的效果和效率,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五是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全省社保资金审计任务,正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
吉林省委、省政府实施投资拉动战略以来,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明显加大,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审计厅在工作中也相应加大了投资审计的力度。事实上,2008年,该厅开始对全省17个项目预算总投资238亿元的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09年对全省19个5亿元以上总投资额350亿元的政府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10年开始对全省30个5亿元以上总投资909亿元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主要跟踪审计了“增产百亿斤粮食”、高速公路建设、大安灌区、引嫩入白和哈达山水利枢纽、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等项目。
2012年,该厅重点开展了松双高速、省图书馆异地重建、枫林电站建设以及西部土地整理等10个项目的跟踪审计,检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纠正招投标、投资控制、土地征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为规范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省审计厅在2009年开始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包括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餐费、住宿费等,一共八条。审计组进点后,都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八不准”规定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仅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也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今后,吉林省将重点在十个方面,深化审计工作。一是加大对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的健全完善;四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安全;五是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利用情况的审计力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六是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保障惠民强民富民政策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七是加大绩效审计和绩效评估力度,促进效益、速度和质量的统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八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的揭示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民主法制建设;九是加大对审计信息的依法公开力度,促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十是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和力度,促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记者 毕玮琳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