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物流、商贸、旅游、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2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15%。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程,共下达资金19.3亿元,较上年增加9.6亿元,改造面积184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改造任务,有92万人受益,每年可节约31.29万吨标准煤。大力推进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内蒙古被国家列为推广示范省区。支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约2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争取中央资金2.1亿元,大力支持辽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下拨经费3亿元,重点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续作项目,使一批问题严重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争取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3.6亿元,集中支持沿河60个县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成管网472公里。下拨资金1.5亿元,加强稀土资源开发和利用。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加快推进“新网”等农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全区能源工业投资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化工、有色、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提高66%、47.9%和44.9%,风电装机、光伏材料产能、云计算产业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一煤”独大产业格局正在改变,多元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着力促进区域发展,共下达盟市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702.8亿元,较上年增长4.3%,持续加大对困难盟市特殊财力补助,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2012年,东部盟市经济发展多项指标增幅普遍高于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