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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出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1日 09时04分   来源:河北日报

    日前,《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出台。这部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此外,河北省还规定,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在民用机场围界外五米范围内,不得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不得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风筝、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不能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和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等。

    据了解,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应当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并不得影响民用航空飞行安全。

    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不得从事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存放金属堆积物,种植高大植物,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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