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出台《松材线虫病防控重点县(市、区)管理办法》,进一步确保防控目标责任制落实,遏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
《办法》规定,疫区县未完成年度防控目标任务,或年度新增2个以上乡镇级疫点,或年度新增疫情面积3000亩以上,或连续2年累计新增疫情面积5000亩以上等;非疫区县新发生面积超过1000亩,或乡镇级疫点达2个以上,或因未及时清理松枯死木,造成松枯死木范围和数量逐年递增等,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经省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综合评估后,列入松材线虫病防控重点县(市、区)。
列入防控重点的县(市、区),林业单项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将被取消,省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将被调整;重点防控县(市、区)政府主要责任人必须每季度定期汇报整改工作,并以政府文件形式报省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
《办法》要求,整改期满后,重点防控县(市、区)可在1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综合评估合格后解除重点管理。(刘建波 方炜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