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自治区国税局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取消全区所有国税纳税人领购发票时交纳的发票工本费,给全区60万户纳税人赠送新年“红包”。这是继2012年国家取消小微企业领购发票工本费之后,将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的又一惠民举措。
1月11日,记者在南宁市国税局办税厅发票领购窗口看到,在南宁市园湖路经营日杂店的陈老板正喜滋滋地从税务人员手中接过发票。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本百位手工发票共有25份发票,工本费为5元,相当于每开出一份发票就增加两毛钱的成本。“现在做日杂利润很薄,我一个月大概用一本发票,不用交工本费以后,可以多挣5块钱,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心里感觉舒坦啊。”
如果说取消发票工本费对个体纳税户是和风细雨,对于企业来说就不只是减少了真金白银支出,还减轻了工作负担。自治区国税局征管科技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支出发票工本费最高的企业是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全年总计超过100万元。而2013年,公司将不再用支出这笔费用。南宁供电局财务处办税员小张对记者说,发票工本费取消后,办税环境更宽松了,工作效率更高了。
有关部门测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部门取消纳税人税务发票工本费后,按2012年度发票销售情况测算,此项措施将为全区所有缴纳国税的纳税人免掉发票工本费超过4300万元。(记者 周红梅 通讯员 屈敏 陈伟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