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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责任分解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5日 11时14分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责任分解表

    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

    负责指挥、协调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委宣传部

    负责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宣传工作;负责方案中健康防护信息、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配合做好全市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市教委

    负责在重污染日时组织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以及户外活动等措施。

    市经济信息化委

    负责协调落实重污染日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

    市环保局

    负责本市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在重污染日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倡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污染减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在极重污染日时责令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市市政市容委

    负责督促、检查各环卫单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市交通委

    负责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防止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市园林绿化局

    负责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当出现沙尘暴灾害天气时,执行《北京市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负责组织实施极重污染日在京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部分公务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执行检查。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组织开展扬尘、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露天烧烤以及经营性燃煤等污染源执法检查。

    市气象局

    向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共同进行空气污染预报会商。

    市通信管理局

    负责为空气重污染日应对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各区县政府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向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报告方案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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