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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七项举措促进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6日 08时57分   来源:福建日报

    为促进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福建省日前出台七项稳定春节市场价格的措施,包括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巡视、适时启动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向困难群体发放春节临时价格补贴、向部分地区下拨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提醒和案例警示、加强督查指导等。

    福建省物价部门将加大粮油肉禽蛋菜鱼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民生价格的监测密度,春节长假期间(2月9日至15日)实行一日一报,春节前后(1月30日至2月8日,2月16日至28日)实行每周一和周四两次报价。各地春节期间原则上都应启动平价机制,尽可能落实价调基金对平价商店的资金保障政策,鼓励平价商店经营者增加直供销售点数量,督促其保障平价商品品种数量、商品品质和降价幅度,切实发挥平价商店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

    据悉,当前价格总指数不高,但价格是在去年的高位上运行,而且蔬菜类等价格偏高,对群众的生活影响较明显。为此,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流通费用的十项政策措施,出台七项稳定春节市场价格的措施,把该降低的流通费用切实降下来,对价格串通、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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