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委召开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审议2013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新修订的《自治区文明城市(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审定拟命名的自治区文明城市和拟继续保留的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名单。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文明委主任蔡国英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2013年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抓典型,依靠典型教育人、引导人。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各行业、各部门创造的典型经验,提升水平、打造亮点,争取推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要抓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牢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思想基础;精神文明建设要抓创新,加强规律研究,把握创建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