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副署长孙毅彪在京会见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局长埃切加赖、阿根廷驻华大使马蒂诺。
于广洲积极评价中阿经贸关系及海关合作,就深化中阿海关合作提出5点建议:加强通关便利化合作与交流,便利两国贸易和人员往来;谈签中阿海关行政互助协定,开展规范化、机制化的双边执法合作;落实便利化措施,积极沟通、研究、解决贸易救济措施相关问题,在海关归类、估价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密切双方人员往来和联系沟通,建立友好海关合作关系;加强海关与商界的沟通与合作,让守法企业享受更多实惠。
副署长孙毅彪陪同会见,并与埃切加赖局长举行双边会晤,就建立中阿海关署级和工作级沟通合作机制、择机签署中阿海关行政互助协定、加强集装箱检查技术应用交流及AEO合作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双方关于尽早达成并签署中阿海关行政互助协定的换文。
海关名词解释: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