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建立起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541件、1057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7亿余元。
5年来,辽宁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相继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办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21件、2771人。同时,辽宁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建立起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
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强化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29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748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针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74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5件次。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3055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16402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违法刑罚变更执行和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百案检察”专项活动。(记者 柏岩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