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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率先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全程均等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2日 09时33分   来源:福建日报

    今年春季学期起,厦门岛内外幼儿园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该标准统一后,厦门实现了从幼儿园到中专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化,在全省率先实现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厦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450元/年·生,集美区为500元/年·生,同安区为430元/年·生,翔安区为300元/年·生。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厦门全市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标准为500元/年·生。

    据介绍,为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厦门从2012年起,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每生每年分别达到730元、1110元、750元、750元。(林世雄 谢嘉晟 孔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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