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的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赵洪峰发言时称,内蒙古农村牧区集体土地面积总计86.49万平方公里,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73.11%,除2.48万平方公里存在土地争议外,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达100%。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富友表示,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牧民权益、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截至2012年12月底,内蒙古按照国家部署,基本完成覆盖农村牧区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赵洪峰介绍,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累计投资2.23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拨款6000万元,为国家和自治区级贫困县、边境旗县、“三少”(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民族自治旗、革命老区等65个地区给与补助,另外拨出2000万用以奖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与奖励。
据悉,“以奖代补”是按照“先完成、先获奖”的原则给予率先完成颁证地区的奖励。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开展中。赵洪峰还强调,“自治区按照计划在2012年底前完成明确所有权工作。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颁发6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已颁发65%。我们还计划提前完成明晰使用权工作,之前定的日期是2015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