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
根据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3—2020年,广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12%,2020年达到5.14万元,比2010年翻1.59番;按2010年不变价,年均实际增长8.9%,2020年达到3.82万元,比2010年翻1.16番。
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需大幅提高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广西将通过加快完善富民政策,落实富民举措,持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缩小地区间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日趋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倍增计划提出了确保目标实现的7个方面措施,例如突出打造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旅游,完善并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由自治区财政补贴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等。(记者 莫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