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在内蒙古推行以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工作特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与策略,实现了人口过快增长势头的有效控制。全区总和生育率从实行计划生育初期的6.06下降到1.5左右,并长期保持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6.1%。下降到3.5%。,在全国较早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
内蒙古先后四次修订完善《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同时,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大力推广普及科学知识,使先进的婚育文化得到发展。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解决困难紧密联系起来,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初期,认真落实国家“三结合”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绿色养老、滚动畜群、少生快富等发展项目。进入新世纪后,在执行国家“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开展以奖励、扶持、优惠、保障、补偿、关怀为主要内容的“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组织实施了具有我区特点的“锅连炕”改造和“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扶贫、卫生、社保等部门出台的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体现了优先优惠,使千千万万个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近年来,根据内蒙古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的现实,适时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统筹解决内蒙古人口问题的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开展了生殖健康工程,优化胚胎形成的环境;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促进优生优育;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族素质提高的基础性工作,把妇女的生育行为从过去一个家庭传宗接代的个体行为上升到整个民族繁衍生息的社会行为。(周红光 乔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