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务院颁布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为个体工商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多举措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经营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引导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一、户数增长稳定,申报资金增长较快。截止2012年末,个体工商户实有96.7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3.54%,申报资金417.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34%。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截止2012年末,全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07.7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1.85万人,增长25.22%,2012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47.02万人。
二、行业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商贸流通业。2012年末个体工商户中第三产业比重占94.79%,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实有534031户,占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55.21%。
三、个体工商户实力逐年增强。2012年末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4.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2012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5.21万元,高出平均水平0.9万元,这充分表明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实力明显增强。
四、新登记注册数量减少。近几年来,全区工商系统加大了清理无照经营力度,引导大量经营户由无照经营为有照经营,使近几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出现了快速增长,进入2012年,无照经营户减少,个体工商户步入自然发展状态,相比上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数量出现下降。全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8.59万户,比上年下降7.21%,出资金额96.78亿元,比上年下降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