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省文物局日前安排部署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将用5年时间对甘肃省可移动文物信息进行全面“摸底”。
据悉,此次普查在不改变文物权属的前提下,将对全省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可移动文物(1949年及以前的各类文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及列入国家限制出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调查、认定和登记。
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组建队伍等工作;第二阶段从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文物认定等工作;第三阶段从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主要任务是整理汇总普查资料、建立文物名单和数据库、公布普查成果、编写普查报告等工作。(记者 施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