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近年来大力实施惠民政策,5年累计投入资金4058.6亿元,年均增长57.3%。过去5年,内蒙古较大幅度提高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提高了个体私营企业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120多万纳税人直接受益,年人均收入增加近7000元。内蒙古还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4万个,覆盖6344个嘎查村,1695万农牧民受益。在全国率先实施惠牧补贴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共落实草原生态补奖资金81亿元、惠农惠牧资金1676亿元。此外,内蒙古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128万农村牧区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惠及230多万低收入群众。
据了解,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7年的12378元提高到2012年的23150元,年均增长13.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3953元提高到7611.3元,年均增长14%。自治区政府提出,今年要加快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增加农牧民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