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治区政府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已全面完成,全区5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3%-92.1%,全区平均水平达到89.9%,PM10年浓度均值下降3.5%,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下降9.5%……”在昨天召开的自治区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记者获悉,从2007年以来,自治区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同步提高。
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深入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推进全区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共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对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和农垦系统383个行政村进行了综合环境整治,受益农村人口64.1万人;对涉及五个地级市及农垦系统的59个生态移民安置区进行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受益人口11万人;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对全区乡镇以上卫生院医疗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目前,全区5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全部投入运行或试运行,纳入集中收集的乡镇已达34个;启动了大型室内公共场所和群众居住场所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计划,保障了群众身体健康。
“天蓝、水清、地净、家美”是百姓的期待,也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牵挂。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继续实施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实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全指标、全覆盖监测,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进行39个项目的全分析监测,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进行109个项目的全分析监测,并将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监测范围,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PM2.5和臭氧等6项指标监测及数据发布;集中处置社会源危险废物,以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为依托,建设生活源危险废物贮存库和废荧光灯管处置系统;开展“建设美丽宁夏”——大型环保宣传活动等。(记者 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