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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用两年左右建成预防干部腐败“防火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8日 10时24分   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部署从 2013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用两年左右时间建成科学有效预防干部腐败的“防火墙”。

    《实施意见》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用一年左右时间,各市县用两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运行机制顺畅、配套措施完备、制度执行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着眼于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群众利益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着力推进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等廉政风险集中的党委和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农垦系统、开发区、农村基层、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8大板块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加强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将党政正职特别是掌握干部人事权、执纪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防控重点;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海域使用、政府采购等16个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三重一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税收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办案、司法裁判、监督监管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记者 魏如松 通讯员 冯汉芬 林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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