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来到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查甫藏族乡,走村入户,亲切看望基层干部群众、学校师生,慰问执勤公安民警,调研反自焚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维稳工作。
在下曲加村,强卫主持召开地区、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座谈会,详细听取了海东地区、化隆县和乡村党员干部关于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的情况汇报和体会。强卫指出,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达赖分裂集团“逢事必闹”,我们要高度警惕,巩固反自焚专项斗争成果,确保不出现自焚案件的波及蔓延,不允许为自焚者组织慰问、募捐、诵经、送葬等非法活动,不发生非法聚集闹事行为,为抓建设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卫强调,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自焚行为,是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的行为。党和政府旗帜鲜明地反对自焚,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维护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能姑息和迁就自焚行为的发生和煽动、纵容、支持自焚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本质,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二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讲“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国家好了,国家强盛了,我们民族地区得到扶持的力度就会更大,老百姓就会更多的受益;中华民族复兴了、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包括藏族在内的56个民族就能更好地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们要向群众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这句话的深刻内涵,深入开展爱国、法制、感恩教育,形成热爱党和国家、热爱民族、热爱家乡的浓厚社会氛围。三要全力做好下一步工作。要“严”字当头,对支持、煽动、纵容自焚行为的人要严厉打击,对发生自焚案件要严肃处理,对自焚和不稳定的迹象要严密防范,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要严格管控,对党员干部和工作部署要严格要求。要“实”字当头,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抓督促检查的落实,一切工作都要落到实处。要“责”字当头,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强卫希望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确保青海社会大局稳定、民族团结和谐,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调研中,强卫来到查甫乡查甫一村,亲切看望了老党员多尕和困难群众多杰索拉,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希望县乡有针对性地研究扶贫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收入。强卫还来到查甫乡中心学校,查看校舍建设,与师生亲切座谈,勉励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要好好学习,努力成才,要加强民族团结,从小树立民族团结的意识,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在夏琼寺与寺院僧众座谈时,强卫充分肯定了夏琼寺在维护稳定中所做的工作,希望寺院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加强寺院管理和对僧众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途中,强卫还看望慰问了执勤公安民警,鼓励大家尽职尽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王小青陪同调研。(记者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