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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推出五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惠民举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8日 09时53分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惠及民生的保障作用,大力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促进吉林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3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陆续推出五项个贷新政策。

    为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选择在吉林市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含部队复转军人),在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要求由12个月下调为6个月。对于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可降至20%。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借款家庭缴存公积金人数设定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的申请贷款限额为3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家庭的申请贷款限额为50万元,并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借款人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提前还款需在贷款发放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但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每次提前部分还款金额不得少于当年还款额。对于中低收入且信誉良好的公积金贷款家庭,可每年给予当年利息支出30%至全部的利息补贴。(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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