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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 条件成熟后推行到全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4日 09时21分   来源:西藏日报

    近日,去医院看病时“先诊疗后结算”成了人们广泛热议的话题。今年,拉萨市决定率先在拉萨市人民医院和拉萨市妇幼保健院以及七县一区部分医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再推行至全市及各县其他医疗机构。

    据了解,“先诊疗后结算”服务管理模式是指农牧民和城镇居民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凭相关证件就可直接住院,不用缴纳住院押金及其他任何费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待诊疗结束后,一并由医院与各县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在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根据患者所提供的家庭医疗账户本、基本医疗保险卡、农牧区医疗管理绿色通道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绿色通道本、重点优抚对象体恤补助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审核患者参保身份,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将其相关医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医疗机构保管,作为费用抵押,不需交纳住院押金就可住院治疗。(记者 杨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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