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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广共奏最强音 “试验区”力开粤桂合作新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15日 14时16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导 语

    2011年12月11日,广东、广西两省区在北京签署《“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致同意在梧州市与肇庆市封开县交界区域共同设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5天后,梧州市与广东省肇庆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共同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2012年11月29日,广西、广东两省区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指导意见》。该试验区地处中国唯一的东西部直接接壤地区,广西梧州与广东肇庆两市交界区域。粤桂双方在此各划出5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试验区,并将其打造成为我国东西部区域合作典范、粤桂全方位合作的先行先试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新的增长极、粤桂生态共建环境友好示范新区。

    重大意义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设立,对于推动粤桂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探索我国东西部合作、跨省(区)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试验区将是深化西部大开发、泛珠三角地区合作,实现东西部互动、协调、合作发展的全新平台;将成为东部产业转移和西部产业承接的有效联接体,同时推动东西部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实现互惠双赢;并实现西江跨省域生态协调与共同治理,促进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作为粤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试验区,将为后期更大范围的粤桂合作、东西部合作积累宝贵的经验和实践示范。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西江生态保护,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两省直管、统一规划、独立运营、利益共享”和“一体化、同城化、同制化、特区化”的机制模式,优化空间布局、对接基础设施、强化产业联动、推进先行先试,打造形成横跨粤桂两省区和东西部两大区域的合作典范、先行先试区、珠江-西江经济带新的增长极和低碳绿色发展示范新区,推动我国西部大开发、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等国家区域战略的贯彻落实。

    基本原则

    合作共建,互利共赢;优化布局,集聚发展;区域联动,辐射带动;环境友好,生态先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跨省(区)合作成效显著,成为东西部合作的示范区、粤桂一体化的先行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新的增长极。到2030年,试验区开发建设全面完成,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现代产业体系全面确立,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日臻完善,成为我国东西部合作、跨省边界合作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典范。

    空间布局

    试验区设在粤桂两省区相交地带,以梧州市和肇庆市两市交界为中轴,梧州市白云山以东、肇庆市封开县城西北、沿西江两岸,粤桂双方各划50平方公里,共100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其中,在西江南岸以省界为轴,梧州、肇庆各划5平方公里,共计10平方公里作为首期启动区。试验区将形成“一核两轴双翼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一核为:形成跨西江两岸的综合服务中心,其中以西江南岸启动区作为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起步区域,并随着试验区的发展,形成试验区重要的综合服务中心,是试验区行政、办公和综合管理的中心。两轴为:试验区为粤桂大道和梧州环城高速为试验区南北方向发展的主要轴线,有效贯通试验区西江两岸发展,形成试验区跨江联动发展的重要联结纽带。双翼为:以西江两岸为试验区发展的双翼,构建西江两岸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格局。多组团:共形成多个产业及功能组团。

    产业发展

    立足粤桂合作,大力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高技术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将试验区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转移承接与提升基地、高技术产业培育与发展基地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现代服务业新兴基地。重点以承接广东及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依托,并在承接中优化、提升,着力打造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林产林化等四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休闲养生、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生态文明

    统筹试验区合作建设与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协同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在资源节约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合作机制体制创新,将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桂生态共建、环境友好示范区。

    近期行动

    加快推进完善合作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加快推进启动区的建设;加快提升试验区软实力。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大事记

    2011年2月11日,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提出在两省区交界区域共同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构想。

    2011年3月12日,广西梧州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请示,请求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纳入《“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1年6月21日,广东肇庆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委、政府提出请示,请求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纳入《“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1年8月5日,广东、广西两省区发展改革委在广西梧州市主持召开“两省区四市”粤桂产业对接与合作协商会,充分肯定并部署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工作。

    2011年12月11日,广东、广西两省区政府在北京共同签署《“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推动产业园区交流与合作,在梧州市与肇庆市交界区域共同设立产业合作示范区。

    2011年12月16日,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建设范围、战略定位等构想。

    2012年2月23日,广东、广西两省区发展改革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开展实地调研,并明确了2012年试验区工作重点。

    2012年3月2日,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同时成立推进肇梧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区各项工作。

    2012年4月4日,广东、广西两省区启动《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工作。

    2012年4月8日,正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开展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12年4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广州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双方明确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前期工作,促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

    2012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全区工作汇报推进会,明确提出全力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要求梧州在桂粤合作方面先行、先探索。

    2012年5月7日,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在《关于肇庆封开与梧州共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调研报告》上批示,同意加快开展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相关工作。

    2012年6月19日,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第一次分管副市长协调会召开,会议审议同意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工作协调机制和2012年合作项目和事项。

    2012年6月2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到肇庆调研时指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要立足长远,突出特色,高水平进行规划。

    2012年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梧州市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会谈时,请求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开发建设,并在梧州市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

    2012年9月24日,广西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第一次市长联席会审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2012年24项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计划。

    2012年10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成立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广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试验区工作。

    2012年11月4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在北京组织召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专家研讨会。

    2012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与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海南举办的第八届泛珠大会上共同签署《关于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的指导意见》。

    2013年1月8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研究报告通过两省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评审。

    2013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梧州调研时指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是一个创举,要求加快落实指导意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自治区全力支持试验区建设。

    2013年3月3日,广西梧州和广东肇庆两市市长在全国两会期间共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工作,并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推进两广一体化培育珠江-西江流域发展开放新高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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