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司法比作一条生产线,从一端输入的是矛盾纠纷,从另一端输出的则是公平正义。
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宗教地区,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党的十七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始终突出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这个核心,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西藏司法行政工作要把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0年,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调研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
党的十七大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区党委政法委关于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狠抓维护稳定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国庆60周年、北京奥运会、建党9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等重点敏感时段的安全稳定。
2012年,区司法厅系统紧紧围绕区党委“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总体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区党委关于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十个方面的工作措施,着力抓好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的维稳工作,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在维稳工作中,区司法厅党委及时成立维稳领导小组,建立厅领导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制订下发维稳工作方案,切实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三到位”;积极加强值班备勤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
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守法
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普法网络,完成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实现“六五”普法规划的良好开局。
在“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共举办专题讲座7937场(次),开展宣传活动11050场(次),直接受教育人群达46.15余万人(次),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
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行”和“导向”作用,不断把法制宣传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之中。一年来,共组织开展大型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讲座22场次,出动法制宣传教育车80余台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70余万份。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249个,人民调解员约26000人,全区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已基本完成。
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调解工作走在处理前,处理工作走在矛盾激化前”的调解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以化解矛盾减少上访和预防犯罪为重要内容,以集中排查及时疏导等为手段,以健全网络完善制度为保证”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不甩手、不推诿、不上交”和“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市)”。
5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6343件,成功调处25133件,调处成功率达95%。2012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000余件,成功调处370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4%。
全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西藏法律援助受理标准低、费用全免,自然受到群众的欢迎。”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波说。
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民一卡通”、选配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联络员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通过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尽可能做到“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应援尽援”。
5年来,全区法律援助机关共办理援助案件6177件,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500余场次,免费提供咨询服务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挂图海报1.1万余张、资料10万余份、藏汉双语手册5万余册、便民联系卡2万余张。
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81个,初步完成法律援助机构“三级”网络建设。2012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办案944件,解答法律咨询5600余人次。2009年至今,共有3批25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我区3个地区19个县开展志愿工作。
帮扶“走过弯路”的人重走正道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服务管理、教育帮扶工作。
目前,全区已建立各级安置帮教机构2567个,地(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安置帮教网络逐步形成。各级帮教组织安置率为99%,帮教率为93%。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序开展。2009年,区司法厅协同区高法、检察院、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拉萨市城关区等11个县(市区)为试点县(市区),拉萨市城关区扎细办事处等7个乡镇(街道)为试点乡镇(街道)。
目前,拉萨市已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制定《拉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演练预案》,确定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1人,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司法队伍素质大幅提高
通过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以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机关效能建设年”、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专项学教活动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5年来,我区司法机关共组织干警参加区内外政治、业务培训60余场次,共培训3911人次,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行业党组织建设,通过单独建、联合建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的方式,目前已实现了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012年以来,区司法厅进一步加大中层干部学习培训力度,研究制定《西藏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截至目前,厅系统共选派90余名干警前往四川、云南、浙江等地参加藏汉双语培训、狱政管理业务培训、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示范培训和全国监狱系统教育培训、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做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2011年,根据自治区强基惠民办的安排,区司法厅系统选调30多名同志组成8个工作队,进驻昌都地区贡觉、八宿两县的8个村,积极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一年来,工作队围绕“五项”任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积极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工作队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260万元,其中已落实736.5万元,自筹资金近100万元,为当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