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3月28日在沈阳召开,会期一天半。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查批准《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农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凌河保护区治理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将继续设置公民旁听席。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须在3月25日(周一)9时至11时,持本人身份证和介绍信,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接待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