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严惩客运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2012年3月份以来发生2次以上(含2次)20%以上超员、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20%以上)违法行为的,依法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客货运车辆检验监管,实现客运车辆定期检验率达100%、货车定期检验率力争达90%目标。整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及社会化考试场地,规范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提高驾驶人安全技能。升级改造IC卡计时管理系统,建设驾驶人考试网上预约系统。
4月至9月,全区将开展整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结合交通运输部在宁夏试点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北斗车载终端,集中排查整治开快车、超载等十大货车野蛮行为。(记者 王海英 实习生 刘思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