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傅传耀、谢庆生、袁周、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副省长慕德贵,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邹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亚玲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松桃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立法计划》和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省政府秘书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等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向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颁发任命书。
赵克志在讲话中指出,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份信任和重托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紧紧依靠广大代表,牢记宗旨,忠于宪法法律,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努力开创全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努力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以同步小康为目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始终突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加强省人大机关建设,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
赵克志在讲话中对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提出了六条要求。一要政治坚定、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贵州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作省政府机关干部解放思想的表率,使本系统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使每一项工作都有新的成效。三要自觉尊重、接受监督,认真对待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四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自觉做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不断提高自己、丰富自己,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五要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一种求实务实、激情干事的作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六要廉洁自律、务实为民,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干干净净干事。